2013年3月,我去美国访学才两个月,突然有个美国教授,跟我熟悉的那个,面对面介绍了个叫雅各布的咨询公司员工。我就没太在意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陌生人。
后来,我才**次见到他,雅各布告诉我,他所在的咨询公司涉及科学计算软件的业务,希望以后多向我请教。我们离开之前,交换了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
因为雅各布的施压,搞得侯某某心神恐慌不已。想着自己老婆孩子还在美国,而且之前还签了咨询协议,只能硬着头皮答应雅各布的要求。
2013年10月以后多次见面,雅各布都会拿着准备好的纲要,一个个问题对侯某某进行提问。问题不是一般专业,涉及的机密极高,每次问答至少持续1小时。每次完成"口头咨询",雅各布都会塞给侯某某一个信封,里头放着1000美元的酬劳。
2014年元旦前后,侯某某结束在境外的访学,就要回中国了。雅各布再次明确要求,回国后还要继续联系。侯某某担心美方会对他和家庭采取不利的行动,别的办法都没有,只能同意继续保持联系。
一路迷失在境外,主动进行接触
他完全沦为了美国的间谍
在美国间谍情报机关的逐步施压下,*后倒腾侯某某,先是从科研人员被搞得策反,然后又变成美国间谍,主动往美国那边提供我们国家防务军工方面的情报信息。 16年春天,这货跑去美国参加国际会议。到了美国后的第二天,他无视老铁们和美国人的联系,和美国间谍情报机关的人如约碰了面。 那个时候,他完全可以摆脱美国间谍情报机关的魔爪,但他还是执迷不悟,出境之后还主动和美国人联系,继续给他们提供我们国家的机密。结果,美国间谍情报机关给了他1000美元现金,还要求他在收条上签名。维权侯某某交际通好美国特工,直到我国抓到他的时候。在美国特工的操控下,侯某某接二连三地和4名美国特工见了二十多次面。
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在2021年7月按法律对侯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后侯某某以涉嫌间谍罪被送达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现在案件正在继续审理。
咱们来聊聊普法
问:侯某某和美国间谍情报机构签订了个所谓的“商务咨询”协议,法律上这个事算什么?
答:根据咱们国家的《刑法》规定,只要上了间谍组织的贼船或者接了间谍组织及其特工的任务,那就犯了间谍罪。上了间谍组织就包括签了合作协议或者签署了保证书。
在我国,间谍罪就是一种超级严重的刑事犯罪。老子告诉你,刑期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一直到死刑。只有那些情节轻微的傻瓜才好意思敢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问:在境外被威胁、逼迫,或者因为一时爽忍不住去加入间谍组织,后悔了还能翻身吗?
答:老子告诉你,还是有机会的!法律就规定了宽大处理和挽救教育的准则。咱中国的《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就明确规定了,如果被境外傻逼胁迫或者忽悠进了间谍组织、敌对组织,在从事了危害咱国家安全的活动后,及时向咱国家派驻的机构老实交代情况,或者进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老实交代情况给国家安全机关,并且还表现出悔改的态度的话,是可以不予追究的。
面对那么多严峻复杂的反间谍斗争形势,我们就得铁了心筑好那防谍的钢铁防线。咱必须要坚决维护咱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人人有责,保持警惕国家安全!